泳池設備 | 50米、8水道的室內溫水標準池 (水深:左右兩側130cm、中間150cm) |
開放時間 | |
開放時間如下: 星期六、日: 06:00至17:30清場(18:00閉館) |
|
||||||||||||||||||||||||||||||||||||||||||||
◎ 特殊票證及其他規範說明 | ||||||||||||||||||||||||||||||||||||||||||||
65歲以上人士 |
需由家屬陪同使用或提出醫生證明 |
|||||||||||||||||||||||||||||||||||||||||||
身心障礙者 | 身分類別為身心障礙者,依「身心障礙者權益保障法」規定,本人憑身心障礙證明應予免費。身心障礙者經需評估結果,認需人陪伴,其必要陪伴者以一人為限,得享有免費優待。 | |||||||||||||||||||||||||||||||||||||||||||
20回計次票 | 其優惠使用期間自辦理日期半年,逾期如未使用完畢即停止優惠(恢復原單張票價格,每次使用需補差額;不得要求退票、轉讓或折價)。 | |||||||||||||||||||||||||||||||||||||||||||
女性辦理票證 |
因女性例假額外增加補償天數 |
1.不得轉借他人或塗改使用,經查獲者得沒收其票證,並禁止申辦一年 。
2.遺失泳證者,得申請補發,但補發以一次為限。
3.游泳證之補發,得酌收工本費。
4.本館附屬之游泳池或重量訓室,除春節、清明、端午及中秋等正常休館日外,如因故停止開放超過連續三天以上者票證之使用期限將自動予以延長至上述停止開放之日數,使用者不得要求退費或賠償。
5.使用游泳池依使用者付費機制酌收清潔費,辦證後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退費、保留或移轉。
本校舊有戶外游泳池所售之泳證(以下簡稱舊證),因無使用期限,為避免回收所產生之帳目問題,其舊證未用完如何於新游泳館(以下簡稱新館)使用之處理方式如下:
視舊證(學生1張售價150元,1格5元、教職員及眷屬1張售價300元,1格10元)所餘金額,以當事人使用時之『身分』對應新館『單次票價』(學生40元、教職員60元、眷屬90元)折算價格使用,用完為止並給於最後一次免補差額優惠使用。如此減少舊證廢除所產生之問題,並避免新舊證長期使用造成後續經營管理困擾,維護公平原則。